法制網記者章寧旦 法制網通訊員李長志 陳亮
  毒販利用、控制未成年少女販毒案件近年呈遞增趨勢。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人民法院透露,2007年至2013年,在從化女性罪犯中,販賣毒品罪犯40人,其中未成年女性11人,占比高達27.5%。
  初中畢業的小萌(化名)沒有工作,也沒有繼續讀書深造。小萌通過QQ認識毒販“執子之手”後,“執子之手”開始給小萌灌輸各種賺錢的理念,並表示可以幫助小萌致富。幾次三番之後,“執子之手”見已經勾起了小萌的對金錢的渴望,就開始要求小萌幫他運送毒品,並許諾有豐厚的報酬。
  毒販通過電話、QQ遠程遙控的方式,讓小萌成為毒品交易的工具。2012年4月10日22時30分許,小萌攜帶一小包毒品K粉與購毒人員交易時,被公安機關抓獲。
  “未成年少女思想單純,法律意識以及自我保護意識淡薄,她們在沒有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前,缺乏對社會複雜以及毒品危害的瞭解,加之正處於叛逆期,如果家庭關愛、學校教育不到位,一旦交友不慎,極易走上吸毒、販毒的道路。”從化區法院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即使對禁毒知識有一定瞭解,在毒販的蓄意引誘下,未成年少女也極易吸食毒品,併在毒癮發作的情況下受毒販控制,進而販賣毒品。”
  未成年少女阿君(化名)最終淪為販毒人員,起因就是她被引誘吸毒。阿君出生在農村,天性淳樸。阿君在年幼時,就遭受喪母的打擊。之後,父親因忙於維持生計疏忽對女兒的管教。14歲那年,在毒販的蓄意引誘下,阿君第一次吸食毒品,進而染上毒癮。
  染上毒癮後,阿君就被毒販要求運送毒品。2011年3月17日18時許,阿君在與他人交易毒品時,被公安機關抓獲。最終,阿君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針對毒販利用未成年少女運輸毒品問題,從化法院建議加強對未成年少女的關愛力度,正確引導未成年少女成長;有針對性的開展禁毒知識宣傳,增強未成年少女的法治意識與自我保護意識;加大對教唆少女販毒的打擊力度,讓毒販打消教唆少女吸毒、販毒的惡念。  (原標題:廣州從化法院調研發現 未成年少女頻遭毒販引誘參與運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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