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本報訊(記者蘇俊博)一名保潔員工作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最終死亡,死者家屬以工傷事故起訴到法院。5月15日,銀川市金鳳區法院發佈,經過一年調解,被告公司全額支付了37萬元賠償款。
   2010年10月,魏某受聘於銀川市某保潔公司,雙方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該公司也未給魏某繳納各項社會保險。2011年3月11日,魏某工作期間發生交通事故,經過9個月的住院治療後仍處於植物人狀態。魏某在出院修養9個月後去世,死亡原因為“交通事故致腦外傷”。魏某的法定繼承人因對銀川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工傷賠償金仲裁裁決不服,以原告身份於2013年5月20日向金鳳區法院提起訴訟。
   該案訴請賠償額高、雙方爭議大,自2011年3月以來,已就工傷確認、賠償等事項經歷了多次仲裁。金鳳區法院受理該案後,經過多次調解,雙方終於達成賠償協議。經過一年的調解,最終被告依協議向原告全額支付了37萬元賠償款。  (原標題:法院調解一年終結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kxkwd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